昨天下午,安徽省铜陵市的一幢居民楼发生了局部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正在抢救中。大家在
3.每层有2户,整栋楼共10户。 此次倒塌的是西边户和楼梯,共5户。 (如下图)
事故还在调查当中,我们作为设计从业者只能从原理上去分析一下可能性,最后的结论留待官方通报吧。
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构造柱以及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在做建筑规划设计时,砖混结构的楼高一般不能超过6层;很多墙体都是承重结构,不允许拆除;砖混结构常规使用的寿命不短,但是抗震能力差。
我们从现场画面来看,这栋楼的楼板都是预制板(如下图) ,足以说明当时的设计标准不高,建造的成本也不高,所以房屋的安全性也就不会太高了。
就是在预制场生产加工成形的混凝土预制件,可以直接运送到施工现场安装,非常方便。
预制板在上个世纪末几乎“统治”了国内低楼层住宅,根本原因就是预制板制作方便快捷,价格实惠公道,施工便捷简单等优点。
但是预制板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板与板之间有缝隙,施工处理不当就会在建筑沉降时造成楼板开裂、漏水。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受访时表示,专家推断:大雨造成的浸泡,对房屋的地基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很大的可能是事故原因。
专家分析的原因,归根到底就是基础的承载力不够。而造成承载力不够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
2.房屋当年的设计标准低,也有一定的可能存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偷工减料”,导致安全储备不足。
我在分析哈尔滨一栋居民住宅楼”裂开“的新闻时,给出的原因也基本是这三条。
正因为全国各地采用预制板的砖混结构,坍塌的事件层出不穷,所以各地纷纷出台了“禁令”。
1.成都市就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成都市外环路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一律不准用预制混凝土板作为楼地板面、屋面板和阳台板”。
2. 山东济宁市也在2011年发布通知,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全面使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一律不再使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已经过施工图审查,但未开工建设的,一律进行变更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2023年起,我国将实施《建筑节能条例》,其中规定,“禁止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预制板房等不符合规范的建筑物”。
这意味着,预制板房将面临“全面拆除”的命运。但很遗憾,安徽省铜陵市的这栋预制板民居,没能坚持到拆除重建。
作为一个常年浸泡在“老旧小区修缮”工作中的建筑师,我还注意到有媒体报道:
01.发生事故的龙苑小区在2017年、2018年和2022年分三个阶段进行了改造。
02.改造范围涉及了院墙和围墙整治、外墙立面整洁,还涉及楼梯整洁,于2023年改造完成。
很多朋友在网上质疑:都经历过了多轮改造,那为什么这么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就没有被排查出来,房子更没有被加固过呢?
因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不涉及到结构部分的改造,在上海也有同样的修缮项目。 (如下图)
而上海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可能在于:对于有结构安全风险隐患的楼,压根就列不上“修缮”的名单。要么排队等着原拆原建,要么对房子做加固处理。
因为原拆原建涉及到的资金量比较大,又需要居民出资,所以这项工作的开展,也绝非易事。但是对于做过3轮整治的小区发生楼梯坍塌事件,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2001年建成的小区,至今不过23年,却发生了坍塌事故,这不得不让人对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打上问号。
建筑设计上,我们一般的房子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都是50年;而我们的住宅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是70年。
仅仅23年,楼就塌了,让听闻此事的任何一个人都非常震惊。 震惊之余,我们每个人可能也在瑟瑟发抖,这样的事情不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吧。
不管是哈尔滨事件,还是这次的铜陵事件,当地政府都在以“负责到底”的态度处理事故。但跟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变多的房子变老了,变得不安全了,政府管得过来吗?
是不是应该有一些机制或者措施,来预防老百姓住的房子不会因为老化而变得不安全,杜绝“塌楼”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呢?
其实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很多老房子被维护的非常好,这不仅需要立法,还需要政府、物业、居民等多方群策群力,才能让我们的家园“历久弥新”。
问题三:遇到类似的居民楼坍塌,有什么长效机制来保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呢?
这三个问题,可能一时半会也不会有答案,但我们终将要面对,因为“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