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造成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为什么本应作为生命“保护伞”的建筑物,在地震中,却变成了致命的“凶器”?
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各省市在第一时间组建建筑专家团队赴灾区援助,对现场救援、受灾群众安置以及灾后重建给予专业性指导意见并对地震灾害和灾区建筑物破坏情况做调查。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创新院院长、副总建筑师,江苏省建筑师学会副秘书长
现为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创新院院长、副总建筑师,江苏省建筑师学会副秘书长的曾作为江苏建筑专家于2008年6月赴灾区援建。在援建的那一段时间里,和同事们走访调研了受灾较为严重的绵竹市汉旺镇和九龙镇。随着调查的深入,专家们对震区建筑物的破坏机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接受荔枝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地震波的传播特性外,震区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不足和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才是造成重灾区建筑物损毁严重的主要原因。
中国著名工程抗震专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顾问副总工程师 王亚勇(图片来源于网络)
荔枝新闻记者查阅了中国著名工程抗震专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顾问副总工程师王亚勇2009年发表于《土木工程学报》的科研论文,他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了汶川地震震区建筑物损毁的原因:
①地震烈度高于灾区建筑物设防烈度,导致建筑物无力抵抗地震灾害“摧枯拉朽”的破坏力。
②震区地形以山区为主,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而建在山区的建筑物都会存在“深挖高填”的问题,一旦遇到地震和次生地质灾害,只能“坐以待毙”。
④在建筑物抗震结构设计上缺乏主体性意识,在建筑物连接处多使用预制空心板、屋盖,经不起“中震”和“大震”的“考验”。
⑤不规则建筑物或建筑物之间的防震缝设置不当,地震中建筑物互相碰撞,引起底层柱和纵向一侧变形,导致垮塌或倒塌。
⑥楼梯间与建筑物主体连接不牢固且未设置构造柱,在地震中受挤压易变形、垮塌,“逃生通道”的作用不复存在。
这些原因让建筑物在地震中“不堪一击”,并在后续余震中发生连续性倒塌,造成更多伤亡和损失。
在总结汶川地震灾害经验的基础上,国家住建部依照国家有关抗震防灾法律和法规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求,参考美国、日本、欧洲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抗震标准,对国内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7月30日发布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以下简称“2008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以下简称“2008规范”),围绕“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原则,对建筑工程设计和建筑建造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8标准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为四类,即特殊设防类(甲级)、重点设防类(乙级)、标准设防类(丙级)和适度设防类(丁级),并以强制性条文形式提出,地震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抗震设防类别。相比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以下简称“2004标准”),2008标准对以下建筑工程提高了抗震设防等级:
2008规范则对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选址、不规则建筑物、建筑物结构设计、防震缝设置、楼梯间设计及建造等内容做出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
在“新版”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发布实施的10个月后,在汶川地震中受灾较为严重的绵竹市汉旺镇首批异地新建工程(包括汉旺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人民医院以及自来水厂等)顺利完工。在汉旺镇中心小学交付使用前,负责该工程的江苏无锡援建队邀请了学校师生参观新校园,据当时在现场的江苏广电新闻中心记者丛容回忆,援建队为老师和同学们准备了特别的礼物“一根钢筋”。援建队负责人向在场的师生们承诺:新校园是严格依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建设而成的,即使以后再发生地震,就算把校园“翻个个”,校舍和教室也不会垮塌,学校永远都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由于抗震设防等级不足以及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原因,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房屋损毁严重,造成大量幼儿及学生伤亡。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悲剧,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校安工程”),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校舍(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体育馆等涉及教育教学的建筑物)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鉴定,对达不到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校舍进行重建、改造加固、或维修加固,全方面提高学校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学校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校安保障”),要求从2010年至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中小学学校的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管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信息;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年检;综合评估校舍灾害风险,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第一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严格学校的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学校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省市在对照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省内中小学校舍情况,也纷纷出台了相应政策。
以江苏省为例,2009年至2014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建议》《关于深入推动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建立完善学校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截至2012年,江苏已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累计开工3328万平方米,竣工2726万平方米,投入资金462亿元。
据南京赤壁路小学副校长李佶回忆,2010年至2015年,江苏省中小学都在按照政策要求做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设防加固。
也曾参与南京市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舍加固。在他看来,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国家对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以及抗震加固修整施工等政策条例都做出了修订,对中小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等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等级和抗击地震的措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国内建筑工程体系有非常完备的监督措施,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都有严格要求,因此大多数人应该对建筑物抵抗震动的能力抱有信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3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学校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2013〕103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建议》(苏政办发〔2009〕62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中小学学校的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5号)
《概论汶川地震后我国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的修订》 作者:王亚勇 发表于《土木工程学报》2009年5月第42卷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