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空心楼盖填充体(镀锌铁皮材质)竞价采购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选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空心楼盖填充体(镀锌铁皮材质)供应商。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空心楼盖填充体(镀锌铁皮材质)供应商。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含有(新型)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建筑材料内容,或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有空心楼盖填充体的生产厂家。
箱体材质为热镀锌铁皮,箱体整体壁厚不小于0.3mm,内部支撑应为直径为不小于3.5mm钢筋作为支撑材料,900*600*300放置2个9x6根,600*600*300放置2个6x6根,折成n字形,两个拼成m形支撑受力,应保证良好的强度和刚度。
2.1.1、以上材料全费用控制单价均含税(13%的税点)、含材料费、含加工制作费、含运费、含上车费、含卸车费(采购人指定地点)、含现场组装费、含现场技术指导费(现场技术指导一定要满足现场的施工安装要求,因现场技术指导不到位,造成实施工程质量问题或滞后施工进度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含二次搬运和二次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但不包含安装费。以中标单位的信息为准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全费用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不参与排序。
2.1.3、产品质量发展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一定要满足报价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整个箱体的壁厚不小于满足0.3mm),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
(1)水平支撑,900*600*300的箱体,在空心楼盖填充体的水平方向,每隔100-150mm设置一道水平支撑,应设置9根(600*600*300的箱体应设置6根),水平支撑应采用支撑构件形式,钢筋与空心楼盖填充体的顶部支撑一起受力;(2)竖向支撑,在空心楼盖填充体的竖向方向,每隔100-150mm设置一道竖向支撑,设置6根。竖向支撑采用支撑构件形式,钢筋与空心楼盖填充体的底部支撑连接,顶部与空心楼盖填充体顶部一起受力。(3)每根水平支撑和竖向支撑的两端都应该能接触到箱体的内壁;(4)内部支撑的连接方式:支撑的连接采用焊接,连接节点确保连接可靠,焊接时,焊缝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焊接工艺应经过评定合格。
2.1.5、本项目工程量暂定,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招标人未发出排产计划,中标人不得进行排产,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有部分材料未使用或整套、整件、整箱有剩余(定制材料除外),采购人有权予以退货,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包含退货产生的上车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均不另行计算费用),若不同意退货采购方有权对该部分材料不予与结算货款。
2.2、供货期:根据采购人实际的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若有产品需厂家定制,中标供应商应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按定制产品的时间确定发货时间,否则造成的供货延迟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按采购人要求堆放,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应货物,或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规定的要求,超过3次则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经采购人认定价格合理,剩余货款可由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供货。所有材料的价格均为固定单价,中标单位每项材料的单价报价不因市场行情报价的波动而做调整,本次供货时间可能会较长,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报价。
2.3.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需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保函)。 合同履行时,货至现场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已供货物的80%,全部货物供应完毕付至已供货物的97%,且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3%为质保金,整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七日内付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且符合采购人流程要求的请款资料,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税率为13%)(付款方式根据真实的情况调整)。
3.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采购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6.2万元整【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3.3、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采购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四、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应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方式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1、报价单(详见附件1,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6、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1各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自行下载或查看。
5.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5.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6.1、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材料的品质、性能、外观等不符合品质衡量准则的(需达到国标的一定要满足国标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有不合格的产品,中标单位一定要在48小时内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检验合格。48小时内不能更换的或更换的检验不合格,若出现三次(含第三次)以上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已供应的其他剩余材料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2、本工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采购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报价总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报价总价,中标单价按(1-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如采购人认定价格合理,排序第二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否则本次招标失败。
6.3、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有子项出现遗漏未报价或子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视为投标单位对该子项的所有费用让利,中标后需按清单暂定数量无条件足额予以供货。结算时清单内未报价的子目不予以结算,遗漏未报价子项工程量超出清单暂定数量外的,结算单价按中标总价与招标总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乘以控制单价作为结算单价;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子项,需按清单暂定的数量足额予以供货,据实按中标价结算。
6.4、本项目签订书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实际的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供货时需附带需附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资料做确认,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和私章,如采购人需要验证原件,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作假情形,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6.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的,该中标供应商中标作废,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保函,履约保函中只允许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若中标单位未在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经采购人认定价格合理,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此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6.6、中标单位负责委派的现场技术指导人员、组装实施工程人员及运输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中标单位委派的技术人没办法24小时内到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不再支付剩余的材料款。
6.7、中标的供应商在运输、装卸车、二次搬运、箱体组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中标的供应商,在整个供货全过程的人员安全责任及货物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责材料供货全过程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责任。
6.8、中标单位安装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夜间照明灯具等。
6.9、资格要求不合乎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6.10、中标单位供货时的材料一定要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参数,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11、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及报价单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联的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6.12、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合同单价,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6.13、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单位中标,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6.14、各投标供应商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6.15、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6.16、中标单位一定要保证所有产品的来源合法,对全部的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充分的处分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
6.18、参与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空心楼盖填充体(镀锌铁皮材质)竞价采购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敖琳:),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6.19、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空心楼盖填充体(镀锌铁皮材质)竞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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