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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星晨竹木胶板有限公司年产5000方樟木拼板整治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12月27日,我局拟批准《汨罗星晨竹木胶板有限公司年产5000方樟木拼板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总用地面积8500㎡,建筑面积3740㎡,项目主要组成内容为:主体工程:开料区、烘干区、加工区、组装区、蒸馏区;辅助工程:办公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供热设施等。环保工程;部分废气处理设施等。供热采用1台2/h生物质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作为燃料。项目以樟木、白乳胶为原辅材料,经开料、切割加工成樟木木条,樟木木条和樟木边角料经蒸馏、烘干、机加工、涂胶、冷压、打磨等工序生产樟木拼板。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立方米樟木拼板、同时副产樟脑油(粗油)27.08吨。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废气治理设施、废污水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木材加工粉尘收集及除尘设施建设,加强车间通风,做好粉尘及废气收集清扫工作,规范操作,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及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和湖南省区域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1355-2017)表二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25m高烟囱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要求后,引至屋顶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厂区地面硬化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雨污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锅炉用水、循环冷却水、水浴除尘器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厂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菜地灌溉,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项目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烘干设备、圆盘木片机、冷压机、木工铣床、打磨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规定要求。

  (五)固态废料管理工作。严格按《普通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樟木边角料、除尘粉尘、炉灰、除尘沉渣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经收集后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完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作,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解决措施,储备好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旁边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