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货币资金: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30.92%,根本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净增加额所致;
2、无形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81.02%,根本原因是本期取得东辉煤矿和恒山煤矿采矿权证确认非货币性资产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54.84%,根本原因是上年缴纳的东辉煤矿和恒山煤矿首期采矿权收益金列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在本期取得采矿权证后转入“非货币性资产”项目,减少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4、应交税费: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47.21%,根本原因是焦炭价格持续上涨,本期确认的应交增值税大幅度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年较上年期末增加60.46%,根本原因是在长期应付款中核算的采矿权收益金,在一年内需要缴纳的款项重新分类至此项目所致;
6、长期应付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798.55%,根本原因是本期取得东辉煤矿和恒山煤矿采矿权证,按分期缴纳的采矿权收益金确认长期应付款所致;
7、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71%,根本原因是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5.32%,根本原因是本期公司销售焦炭发生的铁路运费记入合同履约成本,确认出售的收益时结转到销售成本中;
9、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88%,根本原因是上年同期因疫情影响,生产装置利用率下降或部分装置停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中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38万元,根本原因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债券利息支出增加、贴现利息增加,且上年同期收到800万贷款贴息冲减财务费用等原因所致;
11、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4.92%,根本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救助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6%,根本原因是本期较上年同期总利润增加导致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7.85%,根本原因是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增加及工资、税费较上年同期支付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51万元,根本原因是本期支付项目建设款减少所致;
15、筹资活动资产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874万元,根本原因是上年同期偿还债券所致;
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94.89%,根本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受疫情影响,主要营业产品销量下滑,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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