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与案例

拆!挪!拖!许昌消防部门清理占用消防通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手软!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这句话对我们来说耳熟能详,但生活中,消防通道被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若发生险情,逃生通道若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5月18日,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交警部门深入襄城县人员密集的商业区,利用消防车对消防通道进行实地丈量,对非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在襄城县首山新世纪商务广场金街,消防车在入口处就吃了“闭门羹”,随意停放的机动车和隔离石墩成了拦路虎,交警部门联系车主将车辆驶离,几名消防员合力将石墩挪开,消防车才得以顺利进入街道。但金街内部虽然施划了黄色禁停标线,但却成了附近商户和员工的电动车停车场,在组织人员清理后消防车才勉强通行,仅仅行驶了几十米就又遇到了障碍,街道正中央居然建起了售卖小吃的摊位,无法通行的消防车只能掉头原路返回。检查人员向物业管理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隐患,该物业管理单位也表示将积极努力配合整改。

  随后,检查组又来到一峰城市广场,该单位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在车道出入口处加装了地桩和栏杆,但由于缺乏日常维护锁芯锈蚀没办法打开,消防员利用随车的剪断钳将铁链剪断,在测试过程中,商户设置的门头招牌、路上停放的电动车等导致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和宽度不足,消防车一路行驶非常缓慢,仅绕环形消防车道一周就将近用时16分钟。检查组要求物业管理单位立即对消防车道上的障碍物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车道畅通。

  在鼎鑫襄御园小区消防通道门口,地面上赫然标注着“消防车道严禁占用”,但一辆私家车却置若罔闻,将消防车道入口堵得很严实,交警部门在与车主联系无果后,立即组织拍照取证并将违法车辆拖离现场。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别提醒,占用消防通道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高层楼道、楼栋门等公共区域往往是居民们的“生命通道”,请勿给自己和他人的逃生通道“添堵”!

  当天,联合检查行动拖离违规占用消防车道的机动车1辆,劝导挪移占用消防车道的机动车10余辆,并对车主进行了口头警告和教育,清理电动车50余辆,拆除各类障碍物20余处,切实营造了畅通“生命通道”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有力震慑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