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了《九江庐山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运输机场的净空状况,对于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行和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十分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确保航空运行绝对安全,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以来,中国民航局印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规定》、《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关于运输机场空飘物防治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系列运输机场净空保护法律和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建设项目的净空审核流程、临时障碍物的管控等方面提出新的管理要求。
九江机场2021年10月31日正式复航以来,稳定拓展航线,通航城市和旅客吞吐量屡创新高。为进一步强化净空保护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减少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新的《办法》势在必行。
《办法》的制定是规范九江庐山机场周边建设和保证机场正常运营发展的需要,将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地方发展与航空安全,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良性发展。对提升九江庐山机场民航运输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
《办法》历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审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
《办法》共26条,分为五部分。最重要的包含九江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和保护范围、净空保护、航空电磁环境保护、放飞鸟类及升空物管理、职责分工等内容。
九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九江庐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以九江庐山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涵盖我市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庐山市、湖口县、永修县、都昌县、瑞昌市、德安县、武宁县、共青城市等县(市、区)。
九江机场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九江机场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为九江机场跑道中心线中点位置分别沿中心线公里;宽度以九江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两端延长线为基准,分别向两侧延伸0.5公里,所围成的矩形的区域;九江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以九江机场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3公里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九江机场空飘物防治重点区域范围。最重要的包含机场及邻近航道区域周边广场、公园、景区、公墓、施工工地、废品收集点、露天垃圾站等地点。
在空飘物防治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内,应当防治易漂浮且可能会影响飞行安全的边长或直径0.3米以上的块、条、幡、网、袋、膜等空飘物,依法禁止或限制销售和升放气球等行为,禁止或限制使用祭祀布(幡)进行祭祀等活动。
二)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电电磁保护需要审批的情形。1、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电磁审核。由民航江西安全监督管理局和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进行净空审核。
(一)距九江机场跑道中心线公里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高于九江机场跑道两端中点标高中最低标高的;
(二)距九江机场跑道中心线公里区域范围外的建设项目,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高于九江机场净空参考高度的;
(三)除以上情形外,可能会产生光污染、对空光源、对空流场及大量烟雾等情形或者依据相应保护要求,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范围内,拟建建(构)筑物可能会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
(二)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高于九江机场净空参考高度且超过原地面标高250米(含)以上的;
(三)涉及多个建设项目且短期内急需集中建设的场馆、园区等区块或者地块有必要进行专项净空审核的。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分别在拟升放5日和3日前,向市气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市、区)气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的升放时间和地点等有关情况应当及时通报飞行管制部门和九江机场分公司。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应当在拟升放2日前持气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升放申请。
使用飞艇、热气球、滑翔机、无人机、动力伞等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
(三)明确了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九江机场分公司负责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检查、巡视及宣传,察觉缺陷及时向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的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九江庐山机场于2021年11月复航,复航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先后开通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成都、天津、昆明、海口和宁波等城市航线,以九江为中心的三条线六个点的“米”字形航空网络布局已基本形成。通航三年来,九江庐山机场旅客吞吐量持续走高,2022年超11万人次,2023年超29万人次,2024年,庐山机场共保障3036架次航班,比去年增长0.5%,运送旅客人数大幅度上升,全年旅客吞吐量达30.84万人次。九江机场本港进出人数20.65万人次,本港进出占比67%,比去年提升10.8个百分点,航班正常率85.35%,航班放行正常率84.2%,九江庐山机场服务群众出行效果明显。
随着九江庐山机场航班航线常态化稳定运行,机场周边城镇开发建设逐年增多,同时随着低空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低空飞行和无人机等“低慢小”升空物日益增多,有可能对机场运行及航空器飞行安全产生较大威胁,机场净空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加强净空保护是保障航空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要举措。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航线稳定加密的要求,在稳定优化现有航线和航班时刻,情况下尽可能拓展开通更多航线,为九江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出行。
这个问题请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九江机场分公司 机场管理部副经理吴文沛同志回答。
在九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1)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或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4)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物体;
(6)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其他物体;
(9)焚烧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的秸秆、垃圾、落叶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放风筝等;
(10)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在九江机场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影响九江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九江庐山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保障飞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措施,上述规定不仅关乎出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运行的整体秩序。机场将联合驻场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同时也将依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我们也恳请社会各界严格遵守规定,主动监督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共同守护空中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