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与案例

川渝联合印发嘉陵江通航新规 3月1日起施行

  2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得悉,近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印发经修订的《嘉陵江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以下简称《联合调度规程》),标志着川渝交通运输部分初次在全国先行先试树立的跨省级行政区域船只过闸联合调度机制——嘉陵江全线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服务成渝区域双城经济圈严重战略施行,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奉献水运力气。《联合调度规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一是优化调整作业责任。聚集保证安全和提高功率,修订两地省市、沿线交通运输部分在通航保证、监督查看方面的部分责任;修订联合调度中心在调度渠道运转、调度方案编制、调度指令下达以及通航建筑物运转单位在通航保证、航运企业在通航安全方面的责任。

  二是优化调整运转规矩。结合水利、动力部分要求和运转实践,从头标准沿线级通航建筑物标准、通航水位、最小下泄流量、净空约束高度等要害运转目标;依照最优先、次优先、一般、最低四级调整各类船只过闸的优先次序;将全线梯级通航建筑物年度检修保护会集安排在每年3月1日一致开端并昼夜施行。

  三是优化调整监督查看。要求沿线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拟定查看方案,展开通航建筑物运转查看、过闸船只查看,经过亭子口升船机船只施行过闸必检;要求联合调度中心动态更新全江船只过闸诚信行为记载,对失期船只施行撤销过闸资历,下降申报优先级的办法;要求联合调度中心树立信息报送、数据计算、作业报告三项准则。(记者 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