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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阅文、丰巢被罚互联网反垄断强监管来了

  12月14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于这一处罚,《国际金融报》记者随即联系了阿里巴巴、阅文集团以及丰巢网络方面。阿里巴巴方面表示,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阅文集团方面回应,收到通知并格外的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落实,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丰巢CMO李文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正常采访时也称,“已经收到有关部门的通知,诚恳接受,积极落实。”

  言及此次对这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处罚的考虑,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强调,“通过公开以上描述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大家都希望经营者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公司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和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处罚的三家企业包括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其中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制股权的人。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票比例进一步提高。

  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

  丰巢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案则刚刚发生于今年5月。彼时,丰巢以换股方式获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

  在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看来,这三家企业都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线上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慢慢的升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其中一个问题是一些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目前,我们收到一些投诉和举报,反映有的网络站点平台企业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但在实施集中前,没有依法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收到举报后,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进行核实,并对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依法调查处理。”上述主要负责人称,这次公开的案件就是这里面三起。

  记者也注意到,在丰巢官宣收购中邮智递后不久,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金顺海、杨帆、王维维三位律师就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举报,直指该项并购涉嫌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这三位律师还指出,丰巢收费标志着,智能快递柜行业出现经营者集中行为可能会引起的排除、限制竞争,已经恶果初显。

  “从案件调查情况去看,三个案件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在案件调查中,其全面评估了集中对市场之间的竞争状况的影响,既考察了目标公司所在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发展的新趋势,也考察了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关联以及平台特征可能带来的影响,评估认为上述三起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上述负责人指出。

  根据该负责人的说法,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有申报义务但没有依法申报,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作出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由于阿里、阅文、丰巢行业知名度颇高,上述处罚一经公布便引发市场热议,其中,不少人将关注点聚焦于50万元的处罚金额上。

  对此,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赵占领看来,对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正常情况下不会采取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这种处罚措施,除非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严重损害了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

  上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也指出,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经济运行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从我国违法实施集中执法情况和域外执法经验看,一般仅在交易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时适用。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有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对于此次罚款50万元的意义,赵占领直言:“当然对这几家巨头来说,50万的罚款从经济角度而言基本上没有影响。但是,集中处罚三起互联网领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案例,加上双11前一天颁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确实能够准确的看出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将互联网行业作为下一步进行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互联网行业很可能将迎来反垄断强监管时代。”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也在答记者问时回应道:“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有几率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据该负责人透露,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已审查并无条件批准涉及协议控制结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明察哲刚与环胜信息新设合资经营企业案,正在依法审查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斗鱼鱼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等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