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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退休回村能否建房或如何拥有住房才能激活并推动乡村振兴

  一号文件规定,不允许退休干部或城镇居民回村建房。这从大方向上非常好,也是对一些采取不正当手段回村建房的退休干部或城镇户口成功人士“衣锦还乡”盖豪华别墅的一种纠错纠偏。比如之前有些退休干部或在职干部,利用各种方式,到老家搞地皮盖新楼,大多以乡村别墅为主。引发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或看法,甚或对基层组织失去信任。还有一些离开乡村的干部或城镇户籍居民通过种种方式转移户口,与乡民争利,搞地皮盖楼。通过的规定,来杜绝这种不正当的做法,是有必要。因为很多干部或离开乡村的大学生、当兵提干者、到城里落户定居者,事实上与乡土资源绝大多数都是割裂了或产权意义上分离了。所以,不能城里有户籍、有住房,还到村里去建房,盖房,占有土地。这确实不公平。

  但是,之前也有9部委发文,鼓励退休干部、教师、医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回乡,推动乡村振兴。当时就出现了关于这些专业技术人员、成功人士回乡怎么样才能解决住房问题。有人说,鼓励大家去农村租房,并推动乡村振兴,这明显不符合中国人的心理和文化。所以基本行不通。当时我给学生讲课时,也提到这种鼓励的方式,必须要有具体的政策规范,如何确保这些人回乡能够有地建楼,有恒产才有恒心嘛!

  那么究竟怎么样把政策规定衔接起来,又能真正让一些人回乡反哺农村,推动乡村振兴呢?经过调查,我认为有以下方法和路径。

  一是对那些本身就可以继承在地农村父母宅基地的城镇退休人员,可以鼓励他们回乡翻新或重盖老宅地房子。这样他们不会多占土地,不会与乡民争地。并且他们回乡投资盖楼,一定会带动当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比如盖楼的沙子、水泥、钢筋、瓦片,特别是劳务工,都一定是本地化的,这对乡村的经济和就业有直接的拉动效果,这也是投资途径增长的现实方案。试想,如果一个乡镇区域有50人回乡翻新或重盖房子,每栋房子30万-50万,那么一个乡镇就是1500-2000千万的投资,直接或间接拉动就业、消费最少可以有5000万以上。全国那么多乡村,得多大的投资增长。

  二是部分老家没有祖宅可以继承的外出城镇居民想要回乡,一定是要回乡投资乡村振兴项目,达到了一定投资额,比如100万以上,便能够轻松的享受村民宅基地分配资格,并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批准同意在国家允许的村落土地范围以内享受一人60平米/百万投资。再加上盖楼的投资,最少一人回乡能够带动项目和住宅投资,也即一人最少130万以上的投资在乡村。这也是市场经济与集体经济的一种融合模式,你不是回来只搞房子的,而是回来投资振兴乡村的,这当然是合理的。这就比如加拿大、美国、香港的投资移民模式,何况还是回乡创业呢。

  三是面临着日益空心化的农村,国家应尽快启动普查和生态搬迁,推动集中居住区建设。政府只一定要做好规划和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每家一定的面积,盖大致统一的风格,具体由每家每户自己建设,外出的那些退休干部或城镇居民,也可以配置给他们土地,但需要他们承担一定的土地成本和确保立即盖楼,这种异地搬迁,集中居住,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原有村落土地空间的与乡民争地,同时也确保了愿意回乡盖楼的“外出户”归乡情结和保持乡土联系,盖楼的投资本身也是乡村振兴的贡献。

  简单而言,就是在空心化一天比一天突出的农村,既要鼓励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回乡推动乡村振兴,又要确保回乡人员能够有地盖楼,更要确保乡村振兴的目标,还要兼顾乡土社会的公平和人情。那些没有钱、又没有继承地的外出户,自然也就没有空子可钻。真正需要的是那些能够推动乡村振兴的有钱的乡民回村,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先富促后富的一种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