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色母粒和可降解材料等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分子新材料的进口替代及消费升级,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交通、家电通讯、医疗卫生、大消费等领域。
公司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核心原材料包括PP、ABS等各类合成树脂以及三元乙丙橡胶(EPDM)等化工产品。公司会将客户订单需求量与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情况相结合,同时预估客户未来潜在产品需求以确定原材料数量与品种。有关数据确定后,由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
生产部门以销售部提供的订单需求量为基础安排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如客户真正的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公司技术与研发机构可开发新产品以实现用户需求。
公司销售以公司技术作为支撑,帮助客户开发定制化产品以成为客户的固定供应商。由于公司产品对技术方面的要求较高,所以销售团队与技术团队协同运作才能确保客户的成功开发。对于大客户的开发,公司一般提供定制化服务。如汽车零部件公司,公司会协助零部件生产厂商,根据主机厂车型要求,共同开发市场所需产品。这一过程周期较长,技术与原材料性能要求比较高。因此一旦产品研发成功,客户为减少替代成本会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具有一定的客户锁定效应。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代码:C29)。
热塑性弹性体(Thermoplastic Elastomer)是一种既具有橡胶的特性(高弹性、压缩永久变形等),又有塑料加工特征(工艺简单)的环保低碳性高分子复合材料。热塑性弹性体是合成橡胶中的高技术门槛、高的附加价值品种,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建筑、交通、医疗卫生等行业,用于替代传统的热固性橡胶。
热塑性弹性体在我们国家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新材料产业。近年来,热塑性弹性体制造商不断进行的产品创新推动了下游应用市场的发展,他们在不同的应用领域以这些材料取代传统橡胶。此外,随着全世界燃油经济标准日趋严格,热塑性弹性体的需求慢慢的受到汽车轻量化的推动。国内企业取得了长足的技术进步,逐步能够取代部分进口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同时下游客户从降低自身成本的方面出发,有着强烈的替代进口产品的需求,这也刺激了国产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近几年来,为追求塑料材料与环境协调发展,我国致力于高性能、高技术塑料材料的开发,追求塑料材料的“功能化”、“轻量化”。其中,工程塑料和改性塑料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材料行业,已成为先进新型塑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性塑料即向合成树脂中添加合适的改性剂,采用一定的加工成型工艺,从而制得具有新颖结构特征、能够很好的满足各种不同使用性能要求的新型塑料材料。普通塑料通过改性可以在减少相关成本的同时有效增强其性能和功能的多样性。改性塑料相较于普通塑料具有环保、密度低、机械强度大以及制造成本低的特点。因此,近年来,改性塑料开始大量替代金属应用于电子电气、包装、家电、工业机械、汽车、医疗、建筑等行业。在中国,“以塑代钢”“以塑代木”正成为社会生产和消费的一种趋势,这将推动改性塑料行业在未来持续高速发展。
近年来,下游产业持续不断的发展,为色母粒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下游客户对色母粒的产品质量、性能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促进下游制品企业对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色母粒生产品具有更高的性能和更多的功能性。色母粒中添加抗静电、阻燃、透气、增亮、爽滑、耐候、耐高压、耐化学腐蚀性、防老化、抗菌、抗氧化等助剂,从而令制品包含更多的功能成为未来色母粒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塑料特殊功能和性能要求的提升,色母粒必将形成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和色母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公司诸多产品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领先水平,并受邀主持或参与制定多项行业标准,拥有多元化、高水准的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建设平台、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四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全国石油与化学工业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塑胶弹性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特种橡塑工程实验室等四个省部级研发平台。企业具有先进的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以确保生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目前是国内热塑性弹性体TPV产量第一的生产企业,公司凭借在TPV产品上的价格上的优势和服务优势,逐渐形成了对国际竞争对手企业产品的市场替代。
公司目前是国内主要的改性塑料的生产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新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公司诸多改性塑料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领先水平,并受邀主持或参与制定多项行业标准。
公司是江北地区最大的色母粒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公司色母粒产品工艺、技术一直在改进,市场竞争力不断的提高。扭转了海尔集团和海信集团对色母粒产品的进口依赖局面。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国家的经济韧性强劲,呈持续恢复的走势,全年GDP总量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增速达到2.3%,成为全世界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主要下游产业生产、经营回到正常状态,家电、汽车产销量等指标逐步回暖,呈现V型走势。
面对新冠疫情及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做出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抗击疫情,增产扩能、加班加点生产抗疫物资---熔喷料,履行了社会责任,贡献了道恩力量,同时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坚持“产品为根、以人为本、科技引领、客户就是上帝”方针,加大协同创新攻坚,抢抓市场发展机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工作,实现了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积蓄了公司高水平发展的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23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0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5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97,135.90万元,较年初增长5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92,349.08万元,较年初增长77.30%。公司净利润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凭借公司在熔喷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良好口碑,公司防疫物资熔喷料销量大幅度的增加,同时公司研发的部分新产品投产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热塑性弹性体1.9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2,564.73万元,同比增加7.79%。
热塑性弹性体可重复回收利用、能耗低,节约了社会资源,符合国家碳中和战略目标。公司热塑性弹性体业务总体而言呈现稳步发展态势,TPV产品继续保持了行业龙头地位,引领行业发展,实现了进口替代,树立了行业内优质品牌形象。公司按计划推进在建弹性体项目,提升弹性体产能,早日实现达产达标。公司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前提下,紧跟市场需求,开发了IMSS汽车软质注塑表皮材料、汽车安全气囊框材料、真空成型汽车软质表皮材料、耐油空气滤清器进气管材料、悬浮型拼接运动地板材料、高端建筑防水材料、减震/声学阻尼弹性体材料等多款产品,将产品应用领域继续拓展。公司紧跟市场前沿,通过研发技术创新,开发产品取得了通用全球、福特、沃尔沃、雪铁龙、泛亚等企业牌号认证,2020年首款搭载IMSS技术的别克GL6量产,而该款车的仪表板表皮,正是结合了公司先进的热塑性弹性体制备技术和科腾公司开发的注塑软质表皮(IMSS??)技术,使得该车型成为全世界首款搭载了这种新材料的量产车型。报告期内立项研发新产品153个。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改性塑料28.3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57,763.53万元,同比增长80.18%。
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稳步推进青岛海纳12万吨改性塑料项目。在疫情期间转产扩能,大幅度的提高熔喷料产能,为全国20多个省份的客户发送了聚丙烯熔喷专用料,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入选了“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先后收到国务院、科技部和多省经信部门的感谢信。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逆势而上,在保证给核心客户海尔、九阳、松下、三星等公司保质保量供货的情况下,开发了小米、利仁、美的和美菱等优质客户,实现了合作双赢。加大对通讯行业、透气膜行业、模块化注塑、新能源汽车改性塑料材料应用领域的开拓力度,取得了实效。研发改进了汽车扰流板吹塑材料、汽车料软触感皮纹布纹材料、防异响材料、笔记本电脑材料、红外线G系列新产品材料和食品级低气味材料等产品,并实现市场销售。报告期内立项研发新产品480个。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色母粒2.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2,183.42万元,同比增长21.17%。
公司色母粒业务稳步增长,产能稳步增加。公司做产品结构调整,重点开发了化纤母粒、黑色母粒和降解母料,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深度开发核心客户,提供高品质稳定母粒,增强了客户黏性。对标国际同行业产品,积极采用业务、技术一体化,大力开拓海外业务,色母粒销量稳步增加。2020年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共计开发新品523个。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大力研发了可降解材料(PLA发泡片材)、生物降解PLA/PBAT薄膜改性料、淀粉填充生物降解薄膜改性料、PE基淀粉填充母粒、生物降解吸塑/注塑/3D打印等材料,部分产品取得了欧盟TUV生物降解认证,快速将生物降解改性料和母料推向市场,为公司在可降解领域的产业链延伸打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抢抓市场机遇,精准发力,充分抓住防疫物资熔喷料需求激增的市场利好,以品牌质量和技术服务优势赢得了客户,公司在业绩表现、行业地位、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产品营销方面努力实现从“一品一户”向“一品多户”的转变,从“卖牌号”向“卖性能”、“卖应用”转变。以产品为根,全流程、全节点服务核心客户,深度挖掘核心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引领行业的材料和模块解决方案,努力创造价值,实现合作双赢。推进客户满意度提升项目,通过优化流程、改进表单,确保问题按照PDCA原则闭环优化,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继续完善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营销体系,使得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够有效支撑销售,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研发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坚持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方式,紧密围绕市场和客户的真实需求进行研发创新,在研发投入方面始终保持着较高水平的投入,从而实现自身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的提高。报告期内协同北京、青岛、龙口研发中心力量,推动技术和产品一直在升级,强化项目储备及新产品的研发。继续加强对弹性体、改性塑料、可降解材料研发平台投入,做好动态硫化平台、酯化合成平台、氢化平台研发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共计投入研发费用18,169.11万元,保证了研发部门的支出和可持续研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取得的专利共计79项。
报告期内,公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面对上半年新冠疫情带来的医疗卫材市场需求大幅度增长的情况,公司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设备和扩建产能,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向国内外市场大量供应抗疫急需的熔喷料,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度增长。公司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内部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控制,减少低效运营支出,通过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以及自动化设备等方式减少相关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系统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模式,进行流程梳理和岗位优化配置,鼓励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生产运营指标和管理上的水准。对标行业先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努力提质增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优化了组织架构,完善了管理流程,激活了组织内在动力。继续推进“九定”工作,加强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进公司所属单位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平台化与信息化,提高了人力资源工作效率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通过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借助外脑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撑。以求贤若渴的姿态对待招聘工作,大力度招聘相关人才,为公司发展积蓄力量。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文化融合,加大核心骨干人才教育培训和引进力度,逐步建立良性发展的人才梯队。鼓励创新创造,通过创新载体和制度导向,营造爱才惜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通过了证监会审核,7月2日成功发行可转债,本次可转债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次再融资,打通了融资通道,提升了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资本运作进入良性循环,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12万吨改性塑料产能,能有效缓解公司现在存在产能不足,实现对就近客户的配套,增强与客户的合作黏性,补充和完善单位现在有业务布局,逐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公司在改性塑料领域的行业地位。
注:对于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致的行业,鼓励披露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收入、成本、销量、净利润、期末存货的当期和历史数据。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净利润较上年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凭借公司在熔喷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良好口碑,公司防疫物资熔喷料销量大幅度的增加,同时公司研发的部分新产品投产销售。
注: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应当予以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做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承担的运输费用属于履行合同发生的履约成本,从“销售费用”项目变更为“经营成本”项目列报。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530万元,与河北万亿特种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道恩万亿(河北)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51%。道恩万亿(河北)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1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河北省景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实际出资306万元,因此自成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纯利润是827,989,232.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7,645,806.52元,减去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150,193,147.50元,以及提取盈余公积82,798,923.2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82,642,968.09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问题造成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的策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709,43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存储放置银行本年度产生利息及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931,100.49元,打理财产的产品到期收回金额45,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06,650.7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880,608.3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8,337,046.0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为3.6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6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公开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24,528.2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公司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38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银行本年度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411,598.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922,428.29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50,000,00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922,428.2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4,313,698.15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依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总经理、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审查并联签,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执行付款。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鉴于“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至销户时剩余资金66,197.70元转至募投项目“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注销前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1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7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9年9月19日与申港证券签署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于2019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以及剩余两个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专项账户。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7月8日与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及《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道恩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道恩股份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其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0余人。
审计收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道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道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婕,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道恩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和项目合伙人王郁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8万元人民币(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与公司关联方道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化学”)、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韩道恩”)、山东道恩斯维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斯维特”)、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模塑”)、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中科先行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先行”)、龙口市东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东泰”)、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畅物流”)、山东道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服务公司”)、烟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设计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65万元,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索延辉、宋慧东、蒿文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韩丽梅、蒿文朋需要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化学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除危险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塑料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原材料及辅料(危险有毒易爆化学品除外)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韩道恩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于晓宁、董事蒿文朋任大韩道恩董事;董事宋慧东任大韩道恩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韩道恩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大韩道恩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斯维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道恩经济园区和平路西侧、电厂南路南侧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加工,模具标准件的经营及各类模具钢材的代销,塑料制品的研发与生产,医疗器械、口罩、护目镜、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上述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模塑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合成树脂、染料、合成橡胶、天然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矿产品及其制品(国家限定的除外)、工艺礼品、土木建筑材料、服装、纺织品、钢材、铝型材、石油焦、铁精矿粉、钛精矿粉、高钛渣及其制品、钛白粉、硫酸亚铁、钛石膏、化学合成材料、天然橡胶、橡胶制品、化学试剂助剂、煤炭、煤炭制品、无机颜料、水泥、水泥熟料、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医疗仪器器械、熔喷布、无纺布、纺织产品、有机化学原料、弹性体、改性塑料产品、模具、模具标准件、机械及零配件、淀粉的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上述货物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黄金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国际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橡胶制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464.42万元,净资产1,370.56万元,营业收入1,537.32万元,净利润72.62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龙口东泰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包装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荣畅物流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餐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议服务;公园及其他旅游项目的开发、管理;开办市场,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场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47.85万元 ,净资产642.14万元,营业收入359.99万元,净利润-180.0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旅游服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高分子材料、助剂、工程塑料及制品、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高分子材料、助剂、工程塑料及制品、医疗器械I类;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科先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持股13.22%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中科先行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石化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咨询,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仪器仪表、阀门、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设备、灯具、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及维修,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及施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纳米、精细化工新材料、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石化设备及配件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配件、电气设备销售、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宋慧东担任化工设计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化工设计院为公司的关联方。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53.68万元,净资产431.41万元,营业收入1,134.15万元,净利润1.02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化工设计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86亿元(含9.8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于晓宁先生与银行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以上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